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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潜江中考高中招生政策方案

来源:3773.中考网 2013-5-17 14:54:33

各学区、园林分局,局直各单位:

我市2013年高中(中职)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即将进行。为了切实做好中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中考考生不分类(普高、中职)报名,建档时依考生志愿分流。所有考生一律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中考总分740分。

1.文化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5分)、理科综合190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40分)、文科综合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文化科目总分680分。

2.体育40分。

3.理化生实验操作10分。

4.信息技术10分。

(二)文化科目考试及阅卷

1.试卷形式: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合为理科综合,思品、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合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均为合卷型,一律用答题卡答题。

2.阅卷:所有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

3.考试时间:

文化科目考试安排在620日至22日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点设在园林城区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及时间

午别

620

621

622

上 午

9:0011:30

    

150分钟)

9:0011:00

   

 

120分钟)

9:0011:00

   

120分钟)

  下 午   

3:005:30

理科综合

150分钟)

3:005:00

文科综合

120分钟)

 

(三)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考试定于4月中旬进行,信息技术考试定于4月下旬进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定于5月上旬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推荐生特长专业测试

推荐生特长专业测试定于5月下旬进行,测试专业设体育、音乐、美术三大项,其中体育分田径、篮球和身体素质三个专项。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100人(包括“飞翔计划”),其中重点高中计划4686人,一般高中计划414人。招生计划两类下达,即指令性计划4319人(包括推荐招生计划240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608人,“飞翔计划”50人),择校生计划781

(二)推荐招生计划

2013年我市对有体音美特长的学生,继续实行推荐招生。推荐招生在潜江中学、园林高中、竹根滩高中、章华高中等4所高中进行。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招生计划

将省级示范高中潜江中学指令性计划总数(不包括推荐招生计划70人,飞翔计划50人)的80%确定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共608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70%依据各初中学校2013年报考人数按比例下达,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30%依据2012年各初中学校中考一分四率综合评价划分等级后下达,同时兑现2012年中职招生工作奖惩方案和2012年中考名额分配招生扣减方案。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2

(四)飞翔计划

“飞翔计划”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精神,2013年,省级示范高中潜江中学继续在招生计划中单列招生计划 50人,定向招收农村学生。计划数按照各农村初中学校2013年报考人数按比例下达。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2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一)录取办法和依据

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分批次按志愿录取。在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推荐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等,其中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是主要办法。

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是基本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是主要依据。具体为: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达不到“5A”的不得参加潜江中学指令性计划录取(推荐生除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五个维度出现C等及C等以下的,不得参加文昌高中、园林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高中学校对推荐生的录取,其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等以上(含C等)。名额分配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为“5A”

(二)录取批次

1.提前批

1)推荐招生计划的录取。推荐招生的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同其他考生一样参加文化考试。推荐生的招生录取程序如下:

第一,确定推荐对象。各初中学校根据各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计划,确定推荐招生对象。推荐招生对象填写审批表并经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名后,由各初中学校审核,统一造册上报市中考办。每个推荐对象只能推荐2所学校,且2所学校必须属于不同的录取批次(潜江中学、园林高中属第一批次,竹根滩高中、章华高中属第二批次)。

第二,专业测试。按照推荐生特长专业测试方案,市中考办统一组织对推荐生进行特长专业测试。

第三,预录。市中考办根据推荐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推荐招生计划总数,音乐、美术按1:2,体育按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名单。

第四,招生录取。学业考试结束后,市中考办会同各高中学校根据推荐招生计划和推荐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分学校划定推荐生录取分数线,确定推荐生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录取时,竞技类以专业成绩为主,其它专业类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对于非竞技类专业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可实行破格录取。推荐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凡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可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

2)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的录取。名额分配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优秀者,即学生在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九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及九年级下学期新课验收考试三次考试中,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均名列前茅。名额分配招生对象同其他考生一样,照常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名额分配生的招生录取程序如下:

第一,确定名额分配对象。各初中学校根据三次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确定推荐对象,由两名教师和校长分别以推荐信的形式向招生学校推荐,并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组织推荐对象填写《名额分配招生审批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统一造册,报市中考办。

第二,审查。潜江中学集中对各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名单组织调查审核。

第三,划线录取。市中考办划定录取分数线后根据名额分配生中考成绩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录取时,推荐的名额分配招生对象的中考成绩在潜江中学录取分数线下15分以内,推荐有效。否则,取消该生名额分配招生资格,且扣减推荐学校2014年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取消1人扣减计划1人,扣完为止。

2.第一批  潜江中学、文昌高中、园林高中根据考生志愿录满指令性计划和“飞翔计划”数。

第一,潜江中学录取全市中考成绩前50名,不考虑考生志愿。

第二,潜江中学按考生志愿录满指令性计划和“飞翔计划”招生数。潜江中学录满指令性计划,再录取“飞翔计划”招生数。

“飞翔计划”录取对象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录取办法为:在潜江中学录取分数线下分初中学校按照学生志愿(第一批次第一志愿为潜江中学、志愿参加“飞翔计划”招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录取程序为:一是确定对象。学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潜江市2013年“飞翔计划”招生对象统计表》(见附件4),并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中考办。二是资格复查。潜江中学集中对各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名单组织调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潜江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对不符合“飞翔计划”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三是录取。市中考办按照下达各初中学校“飞翔计划”数在潜江中学录取分数线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被“飞翔计划”录取的学生按照指令性计划录取学生标准缴纳费用并注册学籍。

第三,文昌高中、园林高中根据考生志愿录满指令性计划。

3.第二批  竹根滩高中、实验高中、章华高中、江汉中学按志愿录满指令性计划数。

4.第三批  总口中学、西大垸中学按志愿录取。

5.第四批  填报中职学校的考生按志愿录取。

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参加提前批及第一批次录取。

第一、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在划定的分数线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

同意调剂而被有关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择校生计划的录取;确实要求参加择校生录取的,须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择校生录取。凡不同意调剂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论其分数高低,均只能走择校生计划。

五、优录条件

(一)优录加分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1)少数民族子女;

2)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3)实行了计划生育、履行了计划生育义务的独生女家庭考生;

4)在初中阶段获得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科学家、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的考生;

5)初中阶段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运动会、美育节中获一等奖(第一名)的考生、集体项目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主力队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8分:

1)在初中阶段参加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科学家、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等次奖的考生;

2)初中阶段在省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运动会、美育节中获单项前三名的考生、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分:

1)烈士子女以及烈士兄弟姐妹;

2)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科学家、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国家级等次奖的考生;

3)初中阶段在国家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运动会、美育节中获等次奖的考生、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上述各类优录加分只取最高项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外地来潜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享受潜江市民子女同等待遇。

(二)优录程序

优录考生凭优录材料办理优录手续。

1.申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优录申请,填写《优录审批表》(见附件5),并根据优录项目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优录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制度。各初中学校要分类别汇总优录加分对象名册,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基教科,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jyjjjk@163.com)。

烈士子女以及烈士兄弟姐妹,需提供相关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市民政局审核盖章;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市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少数民族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盖章;

履行了计划生育义务的独生女家庭考生,需提供市计生局签发的独生子女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由市计生局审核盖章;

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运动会、美育节及其它各类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印发的竞赛活动文件和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由相关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2.公示。对经审核后可优录加分的考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性别、优录类别、父母亲姓名以及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无异议后上报市中考办。

3.审批。基教科集中对考生的优录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为优录加分对象,并将通过网络等媒体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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